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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年度「中華民國農會永續農業人才培育獎學金申請辦法」公告

一、獎勵對象及內容:
(一)本獎學金申請對象為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經教育部認可之各公私立大學院校、高中職農林漁牧、自然資源、生物科技、永續發展等相關科系日間部在學學生。
(二)每年獎勵金額及名額如下:
1.大學院校:每名新臺幣3萬元,共60名。
2.高職農校:每名新臺幣1萬元,共100名。
二、申請資格:
(一)凡符合第二條規定之大學院校二年級至四年級或高中職二年級至三年級在學生,其前一學年上、下學期學業平均成績及德行成績分別皆達八十分以上,且無任何學科不及格得申請。
若無德行成績評定分數者,其德行評量之獎懲紀錄不得有小過(含)以上之處分。學校未定獎懲換算基準者,累計警告3次或申誡3次視為小過1次。
(二)為擴大培育農業優質人才,本獎學金依大學院校及高職農校之獎勵對象分別提供一次受領機會,曾獲選者不得再提出申請。
三、申請期間:113年9月1日至9月20日。
四、申請辦法與申請表單下載連結:https://reurl.cc/RqLe9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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